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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一变天地宽

时间:2018-08-09

来源:黑龙江省检察院

录入:张传伟

审核:程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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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院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政府机关互派干部学习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这是今年6月份,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视察时,听取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工作汇报后,提出的明确要求。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随即要求省院挂牌督办,向哈尔滨市院专门下发了督办通知书。哈尔滨市院王国新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提出,“要加大推进力度,尽快取得实效”。
  一个多月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作为,专门成立了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和督导推进通知,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派员到行政部门学习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18个基层院已全部与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取得了联系,派员交流学习工作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总体设计、统一谋划、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派员学习交流常态化格局。
  与业务职能对接——从外行变内行
  哈尔滨市两级院结合各自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规范的派员学习交流机制。一是立足实际,时间安排灵活。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派员到相关行政部门学习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派员到各行政部门每期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同时,考虑到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明确此次培训学习为非全脱产培训,各单位视工作情况而定,做到两者兼顾。目前,多数基层院采取定期派驻学习和不定期参加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以保证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二是突出实训,人员结构合理。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十分注重派驻人员的选拔工作,现有派驻学习人员中,既有长期深耕业务一线、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行部门负责人或员额检察官,又有精力充沛、学习接受能力较强的年轻辅助人员,做到了派驻学习队伍的年龄结构合理、知识背景多元,以切实达到“取经、练兵、强兵”的目的。三是注重实效,工作方式多样。改变以往书本式、教条式、填鸭式学习培训模式,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此次派员到行政机关,主要是学习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执法依据,了解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及权力清单等。为学深悟透,派驻学习的检察人员除常规跟班学习、书本学习外,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案件讨论会等。
  与实际工作融合——力求“双赢共赢”
  在派员学习培训工作中,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一是践行共赢监督理念,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派驻学习的检察干警牢固树立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站在被监督者立场和视角,为行政机关提供优质检察服务。2018年6月,道外区检察院干警派驻到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培训后,除学习了解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外,还查阅了该局2016年1月1日以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受上级机关交办、作出行政处罚等案件台账,并以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关注、本地区多发的案件为切入点,审查行政执法卷宗38册,发现存在以罚代管情况,及时向该局反馈,并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促进规范执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先行先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阿城区检察院派驻学习人员着眼大局,勇于创新,先后和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检察监督信息通报制度,明确了对重大执法活动,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检察院民行部门参与,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通知检察机关,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由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三是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强化侦查意识,深入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参与执法办案就是最好的学习和培训,也是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有利契机。阿城区检察院派驻学习人员在环保局参与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区一建筑工地旁边的空地上堆满了砖瓦等建筑垃圾及周围百姓倾倒的生活垃圾,气味难闻。经向区环保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民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审查,哈尔滨市院已决定立案,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过开展派员到行政部门学习交流,自2018年6月19日至今,哈尔滨市院及所辖18个基层院共派员39人,分别赴辖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机关交流学习。期间,参与行政执法活动23次,专题学习13次,座谈1次,授课培训3次,参加研究行政执法案件会议4次,监督纠正不当执法行为5次,列席行政机关工作会议3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件,立案2件,促进了司法权与行政执法权的有效衔接,有力践行了“双赢共赢”的监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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